贴息介绍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广州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外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广州市设立的独立运营分支机构,或法律服务机构等其他组织。
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符合《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2、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书》和准备相关材料,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件制作成PDF格式电子版(项目有特别要求的参见项目具体要求)。
3、合法性承诺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3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贴息申请答疑
1、入池企业与非入池企业申请区别?
答:(1)已入池企业无需再注册账号,非入池企业需要注册账号;
(2)已入池企业在贴息申请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与附件材料”大部分可以自动带出无需再次填写,非入池企业需要填写;
2、在平台预审通过,是否代表百分百能拿到贴息?
答:“否”,平台预审通过仅代表企业符合贴息政策基本要求,最终能否拿到贴息以《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知识产权局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