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于2015年8月10日发布的《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资金(补助补贴类)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科创字〔2015〕179号),对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挂牌股改补贴:对完成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股份公司给予10万元补贴,有限公司给予5万元补贴;已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给予20万元补贴,根据广州市金融局2013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穗府[2013]11号),给予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股份公司30万元补贴。天河区对有限公司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给予5000元补贴。开发区对有限公司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给予1.5万元补贴。(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和申报前最近 1 个月的会计报表;(三)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大赛获奖证书、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知识产权证书等);(四)申请股改补贴或新三板签约补贴须提供股改工商登记变更等证明材料;申请新三板签约补贴须提供券商辅导签约证明材料(督导协议或顾问协议,受理通知书(如有)和服务费支出凭证等);(五)申请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补贴须提供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证明材料,由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协助提供;挂牌名称与申报主体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关说明等。